初審編輯:范明昱
責任編輯:張娜
近日,濟南市中小學生已陸續進入暑期假期。假期是孩子們休息調整、自主發展的重要階段,也是家庭教育、社會教育的“黃金期”,家長們應合理安排孩子假期生活,多關注孩子身心健康發展,理性看待校外培訓作用。如果確有參加校外培訓的需求,應當從孩子興趣愛好、個性發展出發,切忌參加違規學科類培訓,遠離“無證無照”機構,保護自身合法權益。
濟南市教育局提示,參加校外培訓,務必做到“四看”“四不要”。
一、“四看”
(一)看辦學資質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等規定,面向中小學生(含3-6歲學齡前兒童)開展藝術類、體育類、科技類校外培訓的機構應當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及相應的《營業執照》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
(二)看教師資質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校外培訓機構從業人員管理辦法(試行)》,從事教育教學活動的人員應當具備相應教師資格證書或職業(專業)能力證明,實施性侵害、虐待、拐賣、暴力傷害等違法犯罪的人員禁止從業。所有教師的基本信息應在辦學場所顯著位置公示。
(三)看辦學場所
依據《校外培訓機構消防安全管理九項規定》和我省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設置規定(暫行),培訓機構不得使用居民住宅、簡易建筑、臨時建筑、危房、地下和半地下建筑辦學;機構場所內設置醒目的安全指示標志并確保安全疏散通道暢通;場所內監控設施和消防應急設施齊備,至少配備一名專(兼)職安保人員等。培訓場地的安全,是參加培訓的前提和保障。
(四)看培訓收費
為規范校外培訓收費行為,確保培訓資金安全,教育部開發了“校外培訓家長端”App,參加校外培訓時家長朋友可通過該App進行選課、交費,并簽署《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電子合同,以保障您的合法權益。
二、“四不要”
(一)不要盲目跟風參加培訓
家長應樹立科學的教育理念,客觀看待孩子的差異性和多樣性,幫助孩子充分發掘自身潛力,遵循教育規律和孩子身心成長規律,理性看待校外培訓機構的作用,促進孩子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
(二)不要到無證無照機構進行培訓
不要參加沒有辦學許可的非學科類培訓以及違反國家“雙減”政策規定的“隱形變異”學科類違規培訓。同時,這些機構的辦學場所往往未經驗收,消防安全設施配備不齊全,應急疏散渠道不通暢,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
(三)不要輕信培訓機構的承諾或宣傳
不要盲目聽信培訓機構效果宣傳以及“保錄包過”保證性承諾,不要輕信培訓機構、教育咨詢公司工作人員的“升學考試、保送名校、幫助擇校”等虛假宣傳。
(四)不要一次性繳納超期大額費用
不要貪圖優惠而一次性繳納時間跨度超3個月或超60課時的培訓費用或付款金額超5000元。不要私下使用現金或轉賬等方式直接給培訓機構或工作人員支付培訓費用,請通過“校外培訓家長端”App購課、交費,切實防范“卷錢跑路”“退費難”等問題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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