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審編輯:趙曉丹
責任編輯:張帆

為引導創投機構投資科技型企業,濟南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近日發布通知,開始組織全市符合條件的機構申報2025年度山東省創業投資發展獎補資金,獎勵金額從200萬元到1000萬元不等,申報截止日期為8月15日。
激勵創投機構投資科技型企業
根據《山東省創業投資發展獎補資金管理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創業投資發展獎補資金,指用于激勵創業投資機構投資科技型企業的專項獎補資金。
創業投資機構主要包括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以下簡稱“中基協”)登記的私募股權、創業投資基金管理人及備案的創業投資基金,以及在發展改革部門備案的創業投資企業(基金)。
科技型企業主要包括已獲國家及省相關認定的科技領軍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型中小企業;獨角獸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瞪羚企業、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融合發展企業、企業技術中心所在企業、工程研究中心牽頭企業、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及制造業重點產業鏈及“鏈主”企業;省級以上人才創辦的企業;依靠核心技術形成主要產品(服務)并突破了卡脖子技術的企業;其他經設區市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書面認定的高成長性科技創新企業。
真金白銀獎勵5類創投機構
按照規定,對于新設創業投資機構,省財政按其實際投資額每滿2億元(或等值外幣),給予其獎勵200萬元;2億元(或等值外幣)為一檔,累計獎勵金額不超過1000萬元。
對于特大型創業投資機構,省財政一次性給予300萬元獎勵。同時符合新設立創業投資機構落戶獎勵和特大型機構落戶獎勵條件的,可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選擇一類申請。
對于投早投小的創業投資機構,省財政按其實際投資額的5%給予最高2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多輪次接續投資我省早期、初創期同一科技型企業的投資額可合并計算;同一機構管理多只創投基金,分別第一次投資我省早期、初創期科技型企業的,可分別申請一次投資獎勵。對同一筆投資不得分別以基金管理人、創投基金為主體重復申請獎勵。
對于滿足投資風險補貼條件的創業投資機構,省財政按實際投資損失金額的20%給予風險補貼。同一機構管理的單只或多只創投基金共同投資單個或多個項目,單個或多個項目發生實際損失后,僅統計所有虧損項目的實際損失,盈利項目不沖抵虧損項目,單個虧損項目最高補貼300萬元,每家機構每年累計補貼金額最高600萬元。
對于滿足條件的長期資本方,省財政按其實際出資額分檔給予投資獎勵。實際出資額累計在1億元至3億元(或等值外幣)的,給予一次性不超過200萬元的獎勵;實際出資額累計在3億元(或等值外幣)以上,給予一次性不超過400萬元獎勵。獎補資金鼓勵支持作為所出資基金的增資。
獎補資金不能用來發放獎金
需要注意的是,獎補資金的申請主體應取得所有股東及投資人書面同意后提交獎補資金相關申報材料,并向注冊所在地發展改革部門提交申請。
同時,獎補資金只能用于基金增資擴股、經營開支、彌補投資損失等,不能用于管理機構個人分紅或者發放獎金。對違背信用承諾、弄虛作假套取獎補資金、追償后不如實報告和及時返還的,一經查實,收回有關資金,取消申報資格,記入相關主體信用記錄,并對所在設區市主管審核部門予以通報。
2025年申報周期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30日,申報材料中相關數據的填報和認定時限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30日。
初審編輯:趙曉丹
責任編輯:張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