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審編輯:趙港寧
責任編輯:張帆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舉辦2024濟南泉水節的批復
魯政辦字〔2024〕48號
濟南市人民政府:
你市《關于舉辦濟南泉水節的請示》(濟政呈〔2024〕14號)收悉。經省政府同意,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2024年8月至10月在濟南市舉辦2024濟南泉水節,主辦單位為濟南市人民政府。
二、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嚴守財經紀律,嚴格控制活動規模和經費支出,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做到簡樸務實高效。
三、嚴格執行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乙類乙管”新階段常態化防控有關規定,落實疫情防控責任;認真落實安全責任,強化安全措施,加強人員檢查及現場管理,確保活動安全有序開展。
四、不得進行違規宣傳,不得隨意改變活動名稱和增減主辦單位,不得違規邀請領導干部出席。
五、不得以舉辦活動為由,向下級單位、企業和個人打廣告、收費、攤派、拉贊助、轉嫁費用,不得使用財政資金邀請各類名人明星,不得發放禮金、禮品、貴重紀念品和各種有價證券、支付憑證。
六、請于活動結束后1個月內,將活動內容、規模、費用總額和支出等情況以及是否存在違規違紀問題的自查情況報省政府,并抄送省文化和旅游廳。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4年5月3日
(此件公開發布)
(來源:山東省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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