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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十路尚品家宴濟南時報·新黃河客戶端記者閻小雨 攝
“會員卡里有錢為什么不能進行消費,反而要再次充值才能使用?”最近,濟南的胡女士遇到一件煩心事。
幾個月前,她在經十路尚品家宴辦了會員卡充值3000元,店員表示可以不限本人使用,首次消費后,胡女士卡內余額還剩近1200元。等到第二次胡女士朋友去尚品家宴消費時,結賬人員稱卡內余額小于消費金額,不能進行會員卡扣費,如果想使用卡內余額,需再次充值5000元才可進行扣費。對此,胡女士并不認可,要求退還卡內余額。11月27日,尚品家宴一相關負責人表示同意退還卡內余額,但要求扣除卡內200元贈送余額。
市民在飯店充值3000元二次消費被告知卡內余額無法使用
今年8月份,胡女士在經十路尚品家宴訂了三桌宴席,按照128元/位的標準,共24人。就餐前前臺一工作人員建議胡女士辦理會員卡。“我一看活動力度挺大的,充3000元獲3200元,贈送價值600元貴州迎賓酒2瓶。”胡女士稱,當時工作人員明確表示,就餐可以用卡里余額,并且不限本人使用,但首次消費金額不能超過充值金額。“她建議我如果充值3000元,可以兩桌宴席結賬時劃會員卡,另一桌額外付錢,卡內余額下次使用。”胡女士對此表示認同,于是辦理會員卡充值3000元。
據胡女士回憶,當時吃完飯結賬時,自己用會員卡劃掉兩桌的宴席,另一桌宴席自己又額外付了1225元,會員卡還剩余額1194元。
等到10月,胡女士朋友去尚品家宴訂了兩桌1800元標準的宴席,最后消費3829元,但在結賬時被告知會員卡余額不能和標準席同享,該店一工作人員表示,本次消費金額超過充值3000元的檔,想使用卡內余額需充值5000元,胡女士朋友只好付了全款消費金額。
胡女士了解此事后去店里討要說法,要求全額退款。該店一負責人表示,充值時已經有了額外贈送,定的標準宴席也屬于優惠,兩者不能同享,退錢需要把贈送的200元和酒水錢扣除。
店方回應:優惠不能同享同意退款需扣除贈送余額
記者注意到,該店面在會員充值單頁上并沒有標注會員卡使用說明。11月27日,該店一負責人稱:“充值會員卡都有贈送,但是宴席用會員卡結賬限用兩桌,或者是優惠很大的套餐不允許使用會員卡,除此之外,單點菜品都可隨便使用會員卡。”針對胡女士的卡內余額情況,該負責人表示同意把卡內余額退還給胡女士,贈送的白酒無須退還,但是要扣除贈送200元余額。
對于胡女士的消費問題,山東爭渡律師事務所黃西文律師告訴新黃河記者,餐飲會員卡有使用限制,不可以全額使用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侵犯了消費者合法權益。如果商家在銷售會員卡時未明確告知消費者卡的使用限制,或者會員卡的使用限制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例如不允許全額使用或強制消費等,商家的做法可能會被視為違法行為。商家在銷售會員卡時應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市場監管規則,保護消費者的權益,防止發生違法行為。
此外,黃律師還表示,胡女士遇到的情況是典型的格式條款,該條款無效。黃律師建議,消費者遇到此類情況可通過撥打12315進行投訴,也可以通過司法途徑進行維權。消費者在購買會員卡時,也應當注意了解相關商品和服務的具體情況和相關規定,以避免不必要的損失。(濟南時報·新黃河客戶端記者閻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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